【適應癥】
本品可用于治療成人和2月齡至16歲兒童敏感細菌引起的中至重度感染。懷疑有細菌感染時應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但是因為頭孢吡肟是一革蘭陽性和革蘭陰性菌的廣譜殺菌劑,故在藥敏試驗結果揭曉前可開始頭孢吡肟單藥治療。對疑有厭氧菌混合感染時,建議合用其他抗厭氧菌藥物,如甲硝唑進行初始治療。一旦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結果揭曉,應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1.1 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氣管炎)
本品適用于由肺炎鏈球菌敏感菌株感染引起的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和支氣管炎(中度和重度),包括并發菌血癥,銅綠假單胞菌、肺炎克雷伯菌或腸桿菌屬感染的相關病例。
1.2 單純性和復雜性尿路感染(包括腎盂腎炎)
本品適用于治療大腸肝菌和肺炎克雷伯氏菌敏感分離株引起的單純性和復雜性尿路感染(包括腎盂腎炎),也適用于治療重度感染或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氏菌和奇異變形桿菌引起的非復雜性和復雜性尿路感染,同時也適用于治療輕中度感染,包括并發上述細菌相關的菌血癥病例。
1.3 非復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本品適用于治療金黃色葡萄球菌(僅甲氧西林敏感分離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非復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1.4 復雜性腹腔內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膽道感染)
本品適用于治療成人由大腸桿菌、草綠色鏈球菌群、銅綠假單胞菌、肺炎克雷伯菌,腸桿菌屬或脆弱擬桿菌引起的復雜性腹腔內感染(聯合甲硝唑)。
1.5 婦產科感染
本品適用于治療由敏感菌株引起的婦產科感染。
1.6 敗血癥
本品適用于治療由敏感菌株引起的敗血癥。
1.7 中性粒細胞減少癥伴發熱患者的經驗治療
本品單藥治療中性粒細胞減少癥伴發熱患者是一種經驗性療法。單藥抗菌治療可能并不適用于重度感染的高風險患者(包括有近期骨髓移植病史,就診時低血壓,存在基礎惡性血液病,或重度或長期中性粒細胞減少癥患者)。支持此類患者的頭孢吡肟單藥治療有效性的現有數據不足。
1.8 腹腔手術患者的預防性用藥
本品適用于接受腹腔手術的患者的預防性用藥。
1.9 兒童細菌性腦脊髓膜炎
本品適用于治療由敏感菌株引起的兒童細菌性腦脊髓膜炎。
【規格】
本品為即配型粉液雙室袋注射劑。
(1)粉體室:按頭孢吡肟(C19H24N6O5S2)計1.0g;
液體室:氯化鈉注射液100ml:0.9g
(2)粉體室:按頭孢吡肟(C19H24N6O5S2)計2.0g;
液體室:氯化鈉注射液100ml:0.9g
【用法用量】
本品僅用于靜脈滴注給藥。
成人和16歲以上兒童或體重為40kg或40kg以上兒童患者,可根據病情,每次1~2g,每12小時一次,靜脈滴注,療程7~10天;輕中度尿路感染,每次0.5~1g,靜脈滴注,療程7~10天;重度尿路感染,每次2g,每12小時一次,靜脈滴注,療程10天;對于嚴重感染并危及生命時,可以每8小時2g靜脈滴注;用于中性粒細胞減少伴發熱的經驗治療,每次2g,每8小時一次靜脈滴注,療程7~10天或至中性粒細胞減少緩解。如發熱緩解但中性粒細胞仍處于異常低水平,應重新評價有無繼續使用抗生素治療的必要。
2月齡至12歲兒童,最大劑量不可超過成人劑量(即每次2g劑量)。體重超過40kg的兒童劑量,可使用成人劑量。一般可每公斤體重40mg,每12小時靜脈滴注,療程7~14天;對細菌性腦脊髓膜炎的兒童患者,可為每公斤體重50mg,每8小時一次,靜脈滴注。對兒童中性粒細胞減少伴發熱經驗治療的常用劑量為每公斤體重50mg,每12小時一次(中性粒細胞減少伴發熱的治療為每8小時一次),療程與成人相同。
※〈溶解操作方法〉
請注意,溶解后應立即使用。